关于组织收看农民培训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的通知
2008-05-05 来源:甘肃省农牧厅科教处

甘农牧科便字〔2008〕09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阳光工程项目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培训项目监管工作,加强各项目实施单位培训信息管理,保证监管系统的正常使用,农业部科教司于5月8—9日利用全国农广校卫星网举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班,现将我省组织收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升级改版后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监管系统和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填报要求及操作指导。

二、培训时间及参加人员

2008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永登、榆中、金川、会宁、靖远、清水、张家川、甘谷、民乐、临泽、甘州、民勤、古浪、凉州、临洮、陇西、安定、渭源、康县、西和、武都、静宁、崆峒、庄浪、华池、宁县、庆城、环县、永靖等29个2007、2008年具体负责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参加。

2008年5月9上午9∶00—11∶00为阳光工程监管系统远程培训。各市(州)、县(市、区)具体负责阳光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参加。

三、培训地点及培训安排

直播教室设在中央农广校,我省在开通卫星远端站的市(州)及县(区)农广校设立分课堂组织收看,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和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性,要及时通知并统一带队或组织本市(州)两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具体负责监管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按时到指定的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二)培训工作由培训点农广校将卫星站应用系统调至系统二(Active)的频道五进行接收,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培训点所在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和阳光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做好本培训点的培训组织、问题收集及咨询等工作。特别是要将本通知中其他事项中的有关要求,通知给每个参训人员,保证远程培训效果和系统升级后的工作对接。培训结束后,请各培训点所在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或阳光工程办公室将本培训点的培训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连同农民培训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农牧厅科教处。邮箱地址:gszjf617@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内容将进行视频录制,并利用卫星网络推送至各卫星远端站,默认推送接收文件夹为C盘push文件夹。各培训点农广校在5月10日后即可下载,根据需要提供给参加培训的市(州)及县(市、区)拷贝使用。

(二)两个监管系统的使用手册已经分别上传至两个监管系统的“常见问题”栏目,培训结束后,各项目市(州)及县(市、区)在操作练习时可参阅。

(三)为方便各项目市(州)及县(市、区)在培训结束后操作练习和今后工作,省农民培训劳务输出管理办公室归纳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两个监管系统软件操作程序,并附技术咨询人及联系电话,连同本通知分别挂在两个监管系统的工作通知一栏,各项目市(州)及县(市、区)可通过监管系统浏览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电话咨询和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4月29日起两个监管系统将升级至最新版本,原填报内容不受影响,并已备份。4月29日5月16日为练习使用期,5月19日系统数据库将复原至4月29日的升级后初始状态,练习使用期间填报内容不予保存。

(五)培训期间设有专门电话(010-82896650),负责解答各培训点有关技术问题。

附件1: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安排表

附件2:阳光工程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安排表

附件3:农民培训项目监管系统远程培训人员花名册

 

 

 

 

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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