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
2008-04-07 来源:中央校

农播教[200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海南、广东、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省林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中央校)决定2008年继续举办中专后继续教育。现将做好2008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教材修订

2008级中央校统一开设中专后继续教育农业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和畜牧兽医三个专业,各省开设专业方向仍执行农播教[2003]26号文件要求。修订畜牧兽医专业《畜禽产品加工与质量控制》课程教材。

二、招生与教学工作

各地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农业、人事和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继续完善和落实中专后继续教育政策,积极争取中专后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政策。在招生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扩大办学规模。在录取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完善手段、健全档案。在教学过程中要继续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各专业教学的组织实施、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配备、考试考核和毕业证书的颁发、费用等具体要求和规定,按照中央校《关于做好中专后继续教育2000级农业推广专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00]31号)要求办理。2008级各专业课程和考试考核安排见附件。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